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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陜西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安排意見

為了做好我校2003年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,根據(jù)教育部和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,現(xiàn)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見:

一、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原則

學校根據(jù)各專業(yè)初試情況等有關因素,已將招生名額(包括計劃內和計劃外)按專業(yè)分至各單位。復試名單采取差額方式確定,復試人數(shù)按招生指標120%以內的范圍確定。當上線考生數(shù)小于或等于招生指標時,實行等額復試。只有上線考生數(shù)大于指標數(shù),才實行差額復試。

上線人數(shù)(包括推免人數(shù))小于指標數(shù)時,可以在指標范圍內從校外調劑考生。從校外調劑考生時,應先到研招辦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調劑時遵循報考重點院校(包括科研單位)考生優(yōu)先的原則,同等條件下,要優(yōu)先考慮總分高的考生。

原來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是否參加復試,由各單位決定。

二、復試的具體辦法

1、復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,內容包括專業(yè)內容筆試、專業(yè)內容面試、外語口語測試,復試滿分為150分,其中專業(yè)筆試占100分,專業(yè)面試占40分,外語口語測試10分。體育教育訓練學、音樂學、美術學三個專業(yè)的筆試部分可視具體情況,采用現(xiàn)場測試或現(xiàn)場表演、演奏等。

2、筆試、面試和外語口語測試三個部分復試成績總和為復試總成績。復試總成績低于90分,視為復試不合格,不予錄取。

3、復試總成績在90分以上者(含90分),將復試總成績的20%與初試總成績相加為考生總成績。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,依次錄取并確定計劃內、計劃外指標。

4、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除必須參加上述內容的復試外,還須參加2門業(yè)務課復試(筆試,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),每門課考試時間為3小時,每門滿分為100分。其中任何一門加試業(yè)務課成績低于60分的,視為復試不合格,不予錄取。若兩門加試科目復試成績均合格時,錄取原則與其他考生相同。

5、200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工作由各院(系、中心)組織,其中專業(yè)課的筆試部分要求按專業(yè)(相近專業(yè)可合并)統(tǒng)一考試內容,統(tǒng)一考試試題,統(tǒng)一評分標準,統(tǒng)一組織考試,時間一般為3小時。各單位必須將筆試的時間、地點以書面形式報研招辦,學校將進行檢查、監(jiān)督。

三、時間安排

4月10日,學校召開各單位主管領導會議,安排復試工作;

4月11日,各單位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,并將名單送研招辦進行審核;

4月12―13日,研招辦向有資格參加復試考生寄發(fā)復試通知書;

4月14日,研招辦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在學校及研究生處網頁公布;

4月22日,參加復試考生憑復試通知書到研招辦辦理報到手續(xù);

4月23--24日,各單位組織復試,確定考生復試成績,計算考生總成績;

4月25日下午6時前,各單位按專業(yè)向研招辦報送擬錄取人員名單(包括計劃內人員、計劃外人員)及錄取遞補人員名單(按順序);

4月26日,各單位將研招辦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(包括計劃內、計劃外人員)向復試考生公布;擬錄取為計劃外的考生自愿填寫交費申請單(要求單位主管領導在交費申請單上簽署意見,并由單位及時統(tǒng)一送交研招辦),承諾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一次性向學校交納全部培養(yǎng)費;凡不填寫交費申請單或已填寫申請單而不在規(guī)定時間交納費用的,不予錄取。

4月27 --28日,復試考生在校醫(yī)院進行體檢;

4月29日前,各單位將復試考生的有關檔案材料送交研招辦。

四、幾點要求

1、為了保證研究招生復試、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,學校成立研究招生復試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,組長由呂九如副校長擔任,副組長由研究生處副處長吳保衛(wèi)同志擔任,成員包括校內各單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、學校紀監(jiān)部門的同志及研招辦負責人。各單位也要相應成立本單位研究招生復試、錄取工作小組,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負責同志擔任,成員包括單位有關領導和招生專業(yè)的導師組組長。

2、各招生專業(yè)分別成立不少于5人的復試小組,組長一般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或該專業(yè)導師組組長擔任,成員要包括有關研究生導師。

3、推薦免試生由于已經進行過復試,因此不再組織;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名單由學校根據(jù)有關原則確定。

4、關于調劑第二志愿考生的工作:根據(jù)國家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未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(yè)復試要求的考生不得參與調劑;未按教育部要求使用統(tǒng)考科目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;跨門類不能調劑;各專業(yè)學位考試、統(tǒng)考、單獨考試亦不得相互調劑。相同或相近專業(yè)初試合格的考生可調劑錄取,但業(yè)務課必須相同或相近。

有關專業(yè)在調劑校外考生時,應先到研招辦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調劑時遵循報考重點院校(包括科研單位)的考生優(yōu)先的原則,同等條件下,要優(yōu)先考慮總分高的考生。

5、對同等學力考生(含成人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)應加強復試。復試時必須加試與報考專業(yè)相關的本科主干科目,其中筆試科目不得少于兩門,確定考核內容時要充分考慮專業(yè)覆蓋面。

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處

2003年4月9日

附:200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日程安排

一、4月22日,考生持復試通知單到研招辦報到。經審核后,研招辦在復試通知單上注明“已報到”字樣并加蓋公章,考生再到所屬院(系、中心)報到。同時向復試考生發(fā)放交費申請單,最后確定擬錄取為計劃外人員填寫交費申請單(擬錄取為計劃內人員不填寫)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后交到有關院(系、中心)。

二、4月23日--24日,各單位組織復試。

三、4月25日下午6時前,各單位將確定的擬錄取名單送交研招辦審核。要根據(jù)學校分配的招生指標,按要求確定擬錄取名單;要按專業(yè)分別確定擬錄取的計劃內人員(包括推薦免試人員、計劃內非定向生、計劃內定向生)、計劃外人員(包括委培生和自籌經費生)、遞補人員(按順序)名單。

四、4月26日,各單位將研招辦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(包括計劃內、計劃外人員)向復試考生公布;擬錄取為計劃外考生自愿填寫交費申請單。

五、4月26日下午6時前,各單位將擬錄取為計劃外考生交費申請單送研招辦。

六、4月27--28日,在校醫(yī)院進行體檢。按照國家規(guī)定,考生在復試時要進行體檢。請各單位督促復試考生及時參加體檢,不參加體檢者,按體檢不合格對待,不予錄取。

七、4月29日,各單位應將復試考生的檔案材料以及“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”由專人送交研招辦審核。復試完畢,各單位應按要求認真填寫“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”并及時送到研招辦。

八、4月29日,擬錄取考生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擬錄取為計劃外考生到研招辦領取交費通知單,憑此單務必在5月15日前將全部培養(yǎng)費用交到學校財務處,不按時交費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;定向生、委培生應分別領取定向、委培合同書(一式三份),與定向、委培單位簽署后,務必于2002年5月15日前將合同書送(寄)至研招辦,逾期將取消錄取資格。

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處

2003年4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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